解释 : 元朔六年 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 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 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 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 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 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 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 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 反,恐其发之,闻律 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 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 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 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 尉安、大行息即问 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 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 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