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 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 乎?五行家曰可,堪 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 吉,丛辰家曰大凶 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 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 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 人取於五 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