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 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 爽,立孝为 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 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 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 白嬴至长 安,未及上 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 国阴事,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 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 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 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 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 告除其罪,又疑太 子使白嬴上书发其 事,即先自告,告 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 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 子曰:“勿捕。 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 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 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