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 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 然亦可原 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 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 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 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 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 蒙怨咎,欺 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 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 公,谗不得 蔽忠,言不取苟合, 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 易行,行义不辟难 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 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 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 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 有杀身以成 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