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 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 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 时,魏其常受遗诏, 曰“事有 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 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 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 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 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 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 ,议定不死矣 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 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