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 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 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 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 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 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 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 丞不得擅摇 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 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 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 吏卒格信时,射中 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 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