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 年,天下和洽,而 固当改正朔,易 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 尚黄,数用五,为 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 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 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 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 东阳侯、冯敬之 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 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