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 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 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 曰可,堪舆 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 丛辰家曰 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 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 ’”人取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