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 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 劾系都司空。孝景 时,魏其常受 遗诏,曰 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 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 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 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 其良久乃闻, 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 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 为恶言闻上 ,故以十二 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