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 丘。晋献 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 远略,诸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 谓荀息曰:“吾 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 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惭,为之 验。”於是遂属奚 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 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 耳,以三公子 之徒作乱,谓荀 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 不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 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 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 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 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 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言。 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