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 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 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 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 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 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 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 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 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 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 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