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 朔,易服色,法制 度,定官名,兴 礼乐,乃悉草具其 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 为官名,悉更 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 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 说皆自贾生发之 。於是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卿之 位。绛、灌、 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 ,乃短贾生 曰:“雒阳之 人,年少初学,专 欲擅权,纷乱诸 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 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 沙王太傅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