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 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 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 。意怒,骂曰:“ 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 萦伤父之 言,乃随 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 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 续,虽欲 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 ,终不可得。妾 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 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