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 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 太子爽,立孝为太 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 书,言孝作輣 车镞矢,与王御 者奸,欲以败孝。 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 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 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 使白嬴上书发 其事,即 先自告, 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 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 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 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