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 年,天下 和洽,而固当改正 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 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 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 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 也。诸律令所更定 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 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 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 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 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 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