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 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 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 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 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 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 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 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 孝首匿喜 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 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 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 赫、陈喜等。 廷尉治验,公卿请 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 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 宫而守之 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