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孝文十六年,徙淮 南王喜复故城阳 。上怜淮南厉王废法不 轨,自使失国蚤死, 乃立其三子:阜 陵侯安为淮南王,安 阳侯勃为衡山王,阳周侯赐为庐江王,皆复得厉王时 地,参分之。东城侯良前薨,无後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