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四十二年,釐侯卒,太子共 伯馀立为君。共伯弟和有宠於釐侯,多予之赂;和以其 赂赂士,以袭攻共伯於墓上,共伯入釐侯羡自杀 。卫人因葬之 釐侯旁,谥曰共伯 ,而立和 为卫侯,是为武 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