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 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 可使者!” 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 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 法当刑。妾切 痛死者不可复生 而刑者不可复续, 虽欲改过自新 ,其道莫由,终不 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 使得改行自新也。 ”书闻, 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 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