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 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骄,不 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 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 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 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 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 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 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 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 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 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 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 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 之玷,犹可磨也, 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 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 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