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 而郡守、都尉、诸 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 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 吏民益轻犯法, 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 政,楚有 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 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, 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 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 百数,掠 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 也。於是天子始 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 犹弗能禁也, 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 乃颇得其渠率。散 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 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 虽有盗不敢发, 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,府亦 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