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 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 当改正朔, 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 具其事仪法 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 名,悉更秦之法。 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 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 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 位。绛、 灌、东阳侯、冯 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 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 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 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 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