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 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 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 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 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 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 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 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 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 ,以淫出国,故 春秋曰“蔡 人杀陈他”, 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