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四十二年,釐侯卒,太子共 伯馀立为君。共 伯弟和有宠於 釐侯,多 予之赂;和 以其赂赂士, 以袭攻共伯於墓上,共伯入釐侯羡自杀。卫人因葬之釐侯旁, 谥曰共伯,而 立和为卫侯,是为武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