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 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 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 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 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 嬴上书,恐 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 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 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 王计谋反, 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 反者救赫、陈喜 等。廷尉治 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 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 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 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 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