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 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 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 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 变告子,事连汙 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 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 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 葬器也,何 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 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 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 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 以故不得死, 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