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 太子爽,立 孝为太子。爽闻, 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 言孝作輣车 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 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 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 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 卿下沛郡求捕所 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 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 数与王计谋 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 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 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 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 勿捕。”遣 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 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