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 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 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 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 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 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 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 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 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 此,不能去。” 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 子,穷而来此, 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 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 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 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 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