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 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 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 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 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 案尚书大行无遗诏 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 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 家属。魏其 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 不食欲死 。或闻上无 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 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 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