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 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 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 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 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 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 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 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 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 留奔郑。九月 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 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