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 商君,楚之吴起 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 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 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 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 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 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 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 敌,攘地千里。 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 私不得害 公,谗不得 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 越王也,主虽困辱, 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 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 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 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 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 为不可哉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