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语有之,“以权利合者,权 利尽而交疏”,甫瑕是也。 甫瑕虽以劫杀郑子内厉公,厉公终背 而杀之,此与 晋之里克何 异?守节如荀息,身死而不能存奚齐。变 所从来, 亦多故矣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