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 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 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 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重耳 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 将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 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 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 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负其言 。”初,献公将伐 骊戎,卜曰“齿牙 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