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 布,恐民之不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 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 。复曰“能徙者予五 十金”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 五十金,以明不欺。卒下 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