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凡说之务,在知饰所说之所敬,而灭其所丑。彼自知其计,则毋以其 失穷之;自 勇其断,则毋以其敌怒之; 自多其力,则毋以其难概之 。规异事与同计,誉异人与同行者,则以饰之无伤也。有与同失者,则 明饰其无失也。 大忠无所拂悟 ,辞言无所击排,乃後申其辩知焉。此所以亲近不疑,知尽之 难也。得旷日弥久,而周泽既渥,深计而不疑 ,交争而不罪 ,乃明计利害以致其功, 直指是非以饰其身,以此相 持,此说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