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 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 可取妇乎?五行家 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 大凶,历家曰 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 太一家曰大 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 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