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立 为王。七年自杀。淮南、衡山谋反时,建颇闻其谋。自以为国近淮 南,恐一日发,为所并, 即阴作兵器,而时佩其父所赐将军印,载天 子旗以出。易王死 未葬,建有所 说易王宠美人 淖姬,夜使人 迎与奸服舍中。及淮南 事发,治 党与颇及江都王建。建恐, 因使人多持金钱,事 绝其狱。而又信巫祝 ,使人祷祠妄言。建又尽与其姊弟奸。事既闻,汉公卿请捕治建。天子不忍,使大臣即讯王。王服所犯, 遂自杀。国除,地入于汉,为 广陵郡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