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 ,有马二十乘, 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 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 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 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 。重耳爱 齐女,毋去 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 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 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 死於此,不 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 子一国公 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 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 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 :“杀臣 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 舅氏之肉。”咎 犯曰:“事 不成,犯肉腥臊, 何足食!”乃 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