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 上曰:“法 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 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 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 之,及为收 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 有司皆曰:“民 不能自治,故为 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 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 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 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 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 ,其孰计之。” 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 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