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 王使人上书请废 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即 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 奸,欲以败孝。 白嬴至长安,未 及上书,吏 捕嬴,以 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 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 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 郡治。元 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 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 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 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 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 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 对。吏皆围王 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 以闻,公卿请遣宗 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