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 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 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 徒招。哀公 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 留为太子。哀公怒 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 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 ,陈使使赴楚。 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 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 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 陈。使弃疾 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