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 母蔡女。文公卒 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 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 公病,蔡人 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 子免而立他 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 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 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 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 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