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 杨人也。以 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 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 史及中丞。使治主 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 以微文深诋,杀 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 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 内史。其治米盐 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 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 小治辨, 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 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 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 ,宣下吏诋罪,以 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