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 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 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 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 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 诛招,招 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 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 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 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 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 弃疾为陈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