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 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 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 。廷尉下其事 长安,逮 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 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 ,狱吏乃书牍背示 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 ”。公主者 ,孝文帝女也 ,勃太子胜 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 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 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 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 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 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 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 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