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 ,初,哀公娶郑, 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 生留,少妾生胜。 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 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 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 招发兵围守哀公 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 为陈君。四月 ,陈使使赴楚。 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 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 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