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 侈,厚敛以彫墙。 ”从台上弹人, 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 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 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 见死人手 ,二人前谏。随 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 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