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解执恭敬,不敢乘车入其县廷。 之旁郡国,为人请求事,事可出,出之;不可者,各 厌其意,然后乃敢尝酒 食。诸公以故严重之, 争为用。邑中少年及旁近县贤豪,夜半过门 常十馀车,请得解客 舍养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