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 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 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 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 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 律令所更定,及 列侯悉就国,其 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 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 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 不用其议,乃 以贾生为长 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