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 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 以东,属之阴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上为塞。又使 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 星出西方。三十四年,適 治狱吏不直者, 筑长城及南越地。... 更多 >>